福州大学2017环境法学基本理论博士研究招生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名称: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第一门业务课)
二、招生学院和专业: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基本内容: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
1. 环境法的基本问题:比如,环境危机与环境保护环境法的历史发展、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本质、环境法的概念及其特征、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学的研究范式、环境法学的发展等;
2.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比如,环境法的基本理念、环境法的指导思想、环境法律观念、环境法的价值取向等;
3. 环境法的一般理论:比如,环境侵害与环境法理论的发展、宪法理论的拓展、环境法理论的完善、行政法理论的改造、民法理论的补充、刑法理论的深化、诉讼法理论的更新、科技法理论的调整等。
4. 环境法哲学问题:比如,环境法学的认识论、环境法学的方法伦、环境法的本体伦和环境法的价值论等。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的考试要求:
全面阅读环境法与相关领域的中英文经典专著、论文和教材,包括但不限于所指定的参考书目,开拓视野和训练思维,以提高自己对于环境法知识与理论的理解、领悟和创新能力。
参考书目 (包括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1.陈泉生等:《环境法哲学》,中国法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吕忠梅:《环境法的新视野》(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5.爱蒂丝·布朗·魏伊丝著,汪劲等译:《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法律出版社2000版;
6.蔡守秋:《基于生态文明的法理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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