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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动态]南京信息工程地理与遥感学院2015博士招生复试与录取细则_考博_旭晨教育

南京信息工程地理与遥感学院2015博士招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为完善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我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地理与遥感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2、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包括导师在内),专家组成员须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电子文档的拷贝、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4、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纪律,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主动向学院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二、复试

1、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确定的名单为准。

2、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记录。

3、复试考核。招生导师及复试小组通过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成绩共计200分。

(1)自我介绍部分。(60分)

考生通过ppt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近期主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应纸质材料(清单,发表论文封面、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成果清单电子版。

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问答部分。(每问70分,共计140分)

由复试专家组提出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

4、复试计分

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分别计算总分(考生导师打分成绩不计入总分),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复试满分200分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或招生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招生导师及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根据考生政审表(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如必要时,在考查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结果确认

1、我院根据考核结果、招生导师意见等做出综合判断,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2、考生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或招生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

四、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再受理)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本院专人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查(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五、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本细则由地理与遥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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