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或导师)“山寨“。有些学校只有一个法学二级学科(专业) 博士点 ,但是一些博士生导师的出身并非该学科,于是就在专业方向上做文章,以使该导师可以在该专业下带博士生。这不算完全意义的“山寨”法学博士点。
例如,黑龙江大学。
030105民商法学
01 民商法基础理论
02 民事权利
03 民、商事秩序的法律保障
黑龙江大学只有一个民商法博士点,从博士点设置来看没什么问题,但从导师的学术旨趣来看,就看出这个民商法博士点不是单纯的点,而是承载了多元的法学研究方向。其中的导师马长山先生是著名的法理学者,杨震先生是著名的哲学学者,董玉庭先生是刑法学者,钱福臣先生是宪法学者。
结果:意外收获。如果选择了非民商法的导师带,既学了民商法,又学了其他法学,有种双博士的感觉。
清华大学实际经教育部审批的法学博点只有民商法学,原来是挂在民商法博点下招收各个专业的博士生,后来根据一个文件(北大、清华)拥有了自审权(好大的权力),那当然要自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了!
上述情况只是在专业方向上做文章,还算是名正言顺的,但是下面的情形则完全是“山寨版”法学博士点了!
二级学科(专业)“山寨”。有些学校完全没有(小)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而是挂在法学学科门类(大法学)其他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下招收(小)法学博士研究生,这种做法确实可是满足某些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愿望,提高该法学院的”地位“,但被圈内人看穿了,则无论如何不是个“东西”,不利于教育部对(小)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总量的控制,完全是某些学校、导师为一己之利行”山寨“之实。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出面管理一下?!
典型的例子,北京师范大学。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什么都没有,却什么专业都招生了!
005法学院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民事诉讼法学
02知识产权法学
03民商法学
04国际贸易法
05法理学
06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
07宪法学
08比较刑法学
09刑事诉讼法学
类似的还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西安交通大学、河海大学等。这样“效尤”下去,恐怕还有一些学校也这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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