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报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网址: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
(http://gs.njtu.edu.cn/cms/zszt/)信息系统——“博士招生”。
(二)网上注册
1.点击“我是新考生,我要注册”,按照要求填写邮箱,密码等信息后,点击“注册”,系统将会自动生成报名号。考生按照生成的报名号和填写的密码(牢记报名号和密码)登录到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
2.如果考生忘记报名号或密码,可用填写的邮箱找回报名号或密码。
3.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所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如因个人填写有误,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
4.考生填写的报考信息将进入《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并存入考生人事档案,请务必仔细认证填写报考信息,保证信息正确无误。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报考信息
1.考生仔细阅读当年“北京交通大学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和当年“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正确的招生方式、报考类别、报考学院及报考导师等报考信息。
2.考生若选择申请考核招生方式,务必在填写报考信息前,仔细阅读招生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及学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后再报名。
3.考生只能填写一个报考志愿,根据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报名条件选择一种招生方式、报考类别等信息。
4.报考类别的选择: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调至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如果考生未能按照学校要求将档案调至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前须与我校和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的三方协议。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或未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基本信息
1.军人填写证件号码时必须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
2.在填写考生来源时,请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仍在学习阶段且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选择“应届硕士毕业生”;
(2)硕博连读生选择“在学硕士”,参加硕博一体化项目的硕士一年级学生同样选择“在学硕士”;
(3)本科直博生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其他考生请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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