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说明: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按“全日制”标准收费。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按“委托培养”标准收费,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按规定的标准收费。】
一、全日制学术型(含国家专项计划,不含委托培养):10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含国家专项计划,不含委托培养):20000元/生.学年。
三、委托培养(不含国家专项计划):45000元/生.学年。
四、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双学位(即卡内基梅隆大学和中山大学博士学位):50000元/生.学年;单学位(即中山大学博士学位):35000元/生.学年。
文章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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