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南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和《南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及报名对象
(一)硕博连读生
1.招生导师:纳入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原则上可以招生,各学院根据《南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细则要求不低于学校的规定要求。
2.考生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南通大学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见《南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招生导师:纳入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里的导师原则上可以招生,各学院根据《南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细则要求不低于学校的规定要求。
2.考生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具体要求见《南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做好报名宣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实施办法及日程安排,具体报名时间、网址查看《南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各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同时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校研究生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校研究生院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最终拟录取名单。
三、其它
1.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学生占导师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生考生报名。
2.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类别的考生。
3.《南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南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文件近期出台。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研究生奖助政策参见学校最新规定。
4.“硕博连读”拟招生人数:信息与通信工程3人,基础医学3人,临床医学3人;“申请-考核”制拟招生人数:信息与通信工程2人,基础医学2人,临床医学2人,拟招生人数可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计划不可互调。
5.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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