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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招考部门在每年公告中,都会针对诚信问题特别提出要求,考生还需要签署诚信承诺书,今年也不例外,首次明确对于“骗考”的处理方式。
公告明确要求,“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此外,公告还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国家公务员局在其官方网站撰文指出,将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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