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上午,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与该所党委书记黄群慧签订了《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协议书》,并与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黄速建、所主任樊建勋、所集团联络处杨宏静进行座谈。省社科院区域所黄勇所长、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洁参加了签约仪式。当天上午,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权兆能、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张昌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在北京三元桥四川会馆签订了《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协议书》。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经国家人社部发 [2013]61号文件批准成立,为充分发挥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的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研人才,根据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有关精神,结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上述研究所的具体情况,吴大华院长就博士后的招收与选拔、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约定等联合培养博士后的相关事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上述研究所的领导进行了商谈,已达成共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孙秀升主任、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张红主任、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办公室主任宋军、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赵克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所黄勇所长、法律研究所副所长王飞、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洁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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